首 页  |  基金会简介  |  基金会章程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公益项目  |  信息公告  |  留言板  |  联系我们
2022年财务报告
2021年财务报表
2020年财务报表
2017年财务报表、2017年专项审..
2018年审计报告
2019年审计报告
2019年专项信息审计报告
2019年业务活动表
2019年资产负债表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联系人:杨同玥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高新区恒祥街湖滨路50号
邮 编:163000
电 话:86-0459-8999207
传 真:86-0459-8999202
网 址:www.dqcjh.org
 
信息中心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2-15 ]   共阅[ 615 ]次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为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基金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基金会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基金会党建和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助残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基金会应学会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分析和研判,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意识形态问题及时报告。
四、举办助残活动,实施助残项目,都必须严把意识形态关口,确保不出意识形态问题。
五、切实维护好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官网的意识形态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管,规范用稿流程,强化稿件编辑人员的岗位责任,做到可管可控。
六、基金会主要领导对基金会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理事长是第一责任人,在各项评比中,实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一票否决制,保证基金会卓有成效的健康发展
 
版权所有: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地址:大庆市开发区恒祥街湖滨路市特殊教育中心三号楼
联系电话:0459-8999207传真:0459-8999202 技术支持:深火科技